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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二章 “天仙居”带走“牡丹”(2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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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差荇菜,左右采之。

窈窕淑女,琴瑟友之。

参差荇菜,左右毛之。

窈窕淑女,钟鼓乐之。

“牡丹”要长相有长相,要身材有身材,琴筝技艺高超,嗓音优美,从观众争相竞价点歌,听得入迷,曲终大声鼓掌喝彩来看,放到后世绝对是当红歌手,超级偶象,宅男杀手。

林乐泉不由自主地拿“牡丹”与自己穿越前生活的时代的当红歌手作对比,突然发现比牡丹长得美的歌手没有,比牡丹嗓音好的歌手也没有,既比牡丹长得美,又比牡丹声音好听的歌手更没有,才知道自己遇到宝了。

就在几年前自己对当红歌星还是既不能相遇,也无法相求,只有将对当红歌星的喜爱深深埋在心里,现在遇到汉朝的当红歌手(歌ji),自己是否能够如愿以偿。但愿这个“牡丹”眼里除了钱,还有比钱更宝贵的东西,就是名节和贞cao,但愿她是一个卖艺不卖身的歌女。但是转念一想,歌ji有几个是真正卖艺不卖身的,就算是她有这个心,但是遇到有钱有势的客人,她能保得住清白吗?林乐泉不敢抱太大的希望,害怕希望越大,失望越大。

林乐泉搞不懂自己为什么没来由地紧张,自己不该对“牡丹”是不是清白女儿身如此介意的,她不是自己什么人,自己也不是她的什么人,在来这里之前,她与自己素不相识,没有必要为自己守贞。看来自己紧张的唯一理由就是“牡丹”太美了,美得让人忘了她从事的是一个失贞的高危职业——歌ji,美得让人将她当作诗经·关雎中的窈窕淑女,见了就想追求。

“有花堪折直须折”、“该出手时就出手”、“自古侠女出风尘”,首先“牡丹”未必失贞,就算失贞,可能也非她所愿,这个世上有谁生下来就想当ji女呢?当ji女也是生活所迫。其次“牡丹”就算失贞,也未必有花柳病,因为害怕染上花柳病,而与“牡丹”这样的绝se美女歌ji失诸交臂,岂不可惜。万一她是卖艺不卖身的歌女,自己岂不是错过了一个才貌双全的绝se佳人!

像陈圆圆、董小婉那样倾国倾城的美女不都是歌ji出身吗,得到她们的男人吴三桂、李自成、清顺治皇帝哪一个不是厉害角se,也没见谁因为害怕花柳病而弃陈圆圆和董小婉如破鞋。林乐泉心里很纠结,思想斗争了半天,想到一句名言“人不疯狂枉少年”,最终下定决心,要带走“牡丹”。

“牡丹”唱完琴曲伴奏的歌曲,“天仙居”的打手就上来向林乐泉收钱。

林乐泉道:“我没有一千两黄金,只有一百两黄金。”

打手威胁道:“你没钱还敢与窦公子竞价点曲?你是存心找茬的了?”

林乐泉淡定地道:“随你怎么想。”

打手大怒,挥拳就攻向林乐泉。

林乐泉捏住这名打手的手腕,稍微使劲,这名打手就痛得他哇哇大叫。

林乐泉伸脚一蹬这名打手的小腹,将他踢翻在地,道:“君子动口不动手,你们想欺压良善吗?”

一下子冲过来二十多个打手,将林乐泉围住,为首之人见林乐泉英俊挺拔,气度不凡,身手惊人的好,连长安有名的花花公子窦辉在林乐泉手下吃了亏,都不敢说一句狠话,灰溜溜地走了,道:“请恕在下眼拙,看不出朋友身份来历。朋友武功高强,气度不凡,当不是无名之辈。‘天仙居’是做生意的地方,讲究和气生财,不想打打杀杀。希望朋友报出身份来历,说不定在下可以酌情减免朋友的点曲费。”

林乐泉道:“谁是这里的老板,请出来回话。”

为首之人道:“在下就是。”

林乐泉道:“牡丹姑娘多少钱跟你签了卖身契?我要替牡丹姑娘赎身。”

老板答道:“牡丹是zi you之身,她没有跟在下签订任何契约。我们只是口头约定,在下提供场地,牡丹姑娘在这里卖艺,出场费和点曲点歌费五五分成。”

林乐泉道:“一千两黄金都可以将牡丹姑娘买下了,那我就用一千两黄金将牡丹姑娘买下,我的钱交给她,她跟我走,我再zi you支配她,我听她的歌曲自然免费,我再把给她的钱要回来,那么我就不欠她钱。你跟牡丹姑娘是五五分成,既然牡丹姑娘分不到钱,你当然也就分不到钱。牡丹姑娘,还愣着干什么,我们走吧。”林乐泉滔滔不绝,将牡丹、老板和所有的客人、打手听的目瞪口呆。

老板终于被激怒了,下令手下二十几个打手围攻林乐泉。

林乐泉轻舒拳脚,瞬间就将这群打手打倒在地。这时林乐泉才让与自己不是同时进来的十几个“家奴”现身,也不管“牡丹”愿不愿意,强行带走“牡丹”。“牡丹”表面上不情不愿,心里却在偷笑,她处心积虑,假扮歌ji,等的就是这一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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