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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章 投票(2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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嘴上开口道:“不麻烦你了,你说下地方吧,我自己找过去。”

Alisa心里还有些美,一点没多想沈荞话中包含的意思,还觉得是自己的美貌与温柔打动了他,还有些感动于他的体贴。

小脸羞红地说:“不麻烦的,就在休息室那边。”其实呢,人家还是更喜欢海因多一点的。

沈荞听完,知道是休息室,直接长腿一迈,快步往前走,就将短腿的Alisa甩在了后面。

Alisa:“……”看着沈荞的身影很快消失在转角,踩着高跟鞋狠狠地原地跺了一脚她的“小短腿”。

沈荞推开休息室的门,里面没开灯乌漆麻黑的,接着就是一股大力把他从门外拉了进去。就像是警匪片里地下暗线接头的场景,对方捂住了他的嘴,将他拉进没人的房间里。然后用低哑的声音在耳边轻轻地说:“是我。”

耳边传来一阵热气,伴随着带着磁性的嗓音,如果是个妹子,肯定会说耳朵怀孕了。

但问题是沈荞不但不是妹子,他还是个“吊大”的“壮汉”。

他直接反手一个擒拿,让场面瞬时反转。

对方被他那怪力拧的胳膊都要折了,心里直怀疑人生。

“哎,别别,人家痛痛,你没认出我吗?”

沈荞也想说:我可以不认识这家伙吗?

眼神逡巡了一番四周,找到了灯的开关,“啪”地一声,房间亮了起来。

“狗子?”

对方眨眨眼,有些羞涩地笑了一下。

“是我呀。还有,可以放开我了吗?”

对上盛凌霄亮亮的眸子,纯澈而没有杂质,沈荞的心里松懈了一下。

连着比赛带来的紧张感都消失了。

狗子果然是自家的狗子,这种人模狗样的憨批劲真是一点也没变。也幸亏是狗子。

狗子这名字当然不是他本名。此人是他在国外一起玩的好兄弟,英文名douglas道格拉斯,像关系好的都直接叫他dog,直译过来就是他的狗子。

狗子乃是跟他拜过把子的好基友。

没错,好基友,尽管是直男,也会有一个好到能搅基的好朋友,亲密无边,形影不离,既是他的兄弟也是他的小弟,一起逃课,一起打架,划船不用桨一起浪的那种。

沈荞在国外生活的回忆都离不开这人的存在。

狗子见到沈荞十分的开心,尽管他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跟沈荞表达一下他的喜悦之情,但还是艰难地忍住。

先从口袋里掏出了手机,打开前置摄像头,整理了一下今天做的造型,比如规规整整地梳到后面的大背头,不知道是不是一整瓶发蜡倒下去,整个油光发亮的,露出宽敞的大脑门儿,以及邪魅狂狷的脸蛋。

他今天的打扮比上次的金丝眼镜,还要成熟正式了一点。

西装三件套,油亮大背头,一股子海归精英范,或者是低配的霸总范?就是西装的花纹选的不够沉稳,花里胡哨的,明着烧。

狗子整理完发型,觉得心情更加美妙了,于是接下来他能更好地跟沈荞抒发一下他对于兄弟相认的感动。

先是给了沈荞一个拥抱:“见到你真是太开心了。”

沈荞也回抱住他,另一只手还像是撸狗一样揉着他的后颈。

其实按照习惯他是要宠幸一下那个平日里手感极佳的狗头,但是今天油油的大背头让他望而却步了。

这油的像是几天没洗头了一样,都可以炒菜了,狗子的审美也太油腻了。

狗子还想抒发一下自己的心情:“我还以为我很久都见不到你了。”

“我想你了,真的,想起那些年我们狼狈为奸为祸人间的日子。”

他用力地吸了一下鼻子,今天这气氛真是太好哭了。

沈荞向好兄弟发出了疑问:“狗子,你怎么会在这里?”

狗子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。

盛凌霄大声地说:“我当然是堂堂正正地从大门进来的!我知道今天是兄弟你比赛的大喜日子,特地赶来为你加油。”

说完用力地拍了拍沈荞的肩膀:“我刚才可是给你投了票!”

沈荞凉凉地看着他:“你不给我投,你给谁投?”

盛凌霄小拳拳锤了沈荞的胸口:“这不一样!我可是顺带色诱了旁边好几个观众给你投票呢!”

沈荞:“……”

不敢说,也不敢笑。

他怕会成为他的黑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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