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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章,王于兴师(2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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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时李敢等人打探完了潼关,去河南买粮回来,正好路过河边,发现了他,这才将李信救下。

由于李信头部受伤很重,因此才记不起自己的身世。

李敢将他背到张仪的住处,张仪听完了李敢的述说,又看了看李信,心里叫了一声好,眼前这个孩子,天庭饱满,地阁方圆,大耳有轮,双目如星,当真是个美少年。

只是李信失了记忆,不知道自己的名字,称呼起来不方便。张仪想了想,说道:“你是在山间大石上被救的,如此……就叫李岩好了。”

李岩谢过,张仪派人给他调治伤势不提。

冬天的夜,来得很快。转眼天就黑了。

此时按着白起的军令,所有人都到齐了,在村子外面整整齐齐地排成四个方阵。都尉子义站在最前面,后面四个分队,由四个军候掌管。

白起拿出虎符,交与子义,子义取出另一半虎符一对,严丝合缝,这才将虎符交给白起。白起看了看他的军队,感觉很满意。

短短半个月的功夫,这一万秦军已经装备一新。

每个方阵前面,都站着三排弩兵,他们手中的弩是刚刚制成的,很多都没有上漆刨光,看起来并不好看,但已经可以形成密集的杀伤力了。弩兵身后都背着五枝弩箭,箭头映着月光,如同野兽的钢牙。

每人五枝箭,确实不多,毕竟他们立足的时间太短,能制成几千枝弩箭,已经很不容易了。

弩兵后面,是三排长矛手,手中的长矛约有两丈长,超过了两个成人身长。这三排长矛手后面,是枪兵和戟兵。他们是军阵的主体。

大秦士军以前是不用枪的,战国时候,后世的枪型还没有出现,枪与矛是一样的。当白起等人从华阴城带回明军所用的枪之后,众人觉得这样的兵器要犀利得多,于是不再生产矛头,改制枪头。这半个月以来,已经赶制了几千枝长枪。

这支秦军没有骑兵,因为马太少了,加起来不到二百匹,当然更不可能有战车部队。在战国时代,秦国的战车部队是军中的重要部分,四匹马拉着战车,车上配备戟兵,弓兵或弩兵,既可远攻,又能近击,若再组成车阵,当真是所向披靡。

可是眼下秦军刚刚找到一片小小的立足之地,生产战车的条件还不成熟,因此只是先装备步兵。

所有秦军都没有盔甲,只是赶制了上千面木头盾牌,以防敌人的弓箭。

一万名装备齐整的秦军,静静地立在那里,穿越历史的风尘,穿越时光的迢递,穿越岁月的轮回,穿越红尘的万象,他们又回来了,一如千年以前……

今夜,他们将抹净岁月附在锋刃上的灰尘,刺出一千八百年以来的第一剑。

这一剑,必将是血淋淋,凄艳艳,亮煌煌的。

白起也是身穿便装,没有盔甲,他注视着这一万秦军,神思恍然已经回到他前世之时。那个时代,他曾无数次率领秦军,一次次出师,一次次布阵。隆隆的战鼓是他最爱的音乐,健马的嘶鸣是他最爱的乡音,他天生就属于战场。而这一次,他又回来了。

寒冷的夜风中,响起了白起低沉的声音:“将士们,今夜我等将刺出复兴大秦的第一剑,北方三十里,贼兵正在扎营,两个时辰以后,是他们刚刚入寐,睡得最沉的时候,我们将在那时候出击,四个方阵,分四个方向,同时向内攻入,记住,这一仗,只杀人,不斩人头。务必保持队形严整。事后有拿人头报功者,斩!都听清楚了?”

众军齐声喝道:“领命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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