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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5章 金丝雀之殇(1)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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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眨眼的工夫,炎热似火的夏天就只剩了一个尾巴。除了中午还有几分火气,一到晚上,便很有些秋天的气象。

于谦和在窗前站了一小会儿,还是决定换一件稍厚一些的外套。

今晚他有一个约会。很重要。

他选了一套深蓝色的西装。剪裁合宜,正衬托出他颀长的身材,深深的蓝色,也很适合他白皙的皮肤。

镜子里的人文质彬彬,长身玉立,从头到脚都无懈可击。

有人说,女人是只看外表的动物,一个俊帅的男人可以轻而易举地消除她们的戒心。于谦和觉得,说这话的一定是个男人,而且不懂什么叫五十步笑百步。又有几个男人不是只看外表而去挖掘内在?就是那些愿意花些时间和精力去挖掘内在的,又有几个能说一点儿不受外表的影响?

第一眼总是看外表的。就算不喜欢,至少也要在可以容忍的范围内,然后才会看第二眼,第三眼……看得更多、更深。

就拿他来说,他也总是可以从众多人中一下子就看到自己喜欢的外表。他特别喜欢女人的某一部分外表。而且,他也觉得人在很大程度上是相由心生的。不会观察的人,呵,就算你把内在剖开放在他面前,他也未必看得懂。而会观察的人,一样可以从外表看到内在。

对于谦和来说,比起摸不着抓不到的内在,外表上的痕迹倒是更真实呢。

今天即将约会的对象,是一个让他觉得很完美的女性。

当然,完美的标准因人而异。

绝大多数男人第一喜欢女人的乳房,第二喜欢女人的臀部。

海峡对岸的那位李敖先生说,他最喜欢的女性部位,是腿。

战国末期的著名刺客荆轲曾对一位抚琴宫女的手发出赞叹。结果燕太子丹就将那宫女的双手斩下,放在一只极其华丽的盒子里送给了他。

在美国,还曾发生过一件有趣的离婚案。确切地说,有趣的不是离婚案本身,而是妻子提出离婚诉求的原因:她的丈夫根本不爱她本人,只是疯狂地爱着她的双足。

于谦和还认识一个男人,那人最爱女人的耳朵,举凡是有一双漂亮的耳朵,即使是魔鬼的面孔天使的身材,他也一样会如痴如狂。

于谦和也有最喜欢的女性部位。较之以上形形色色的答案,丝毫不逊色。

在他的标准里,对方也是无懈可击。

他最后对着镜子微微理了一下头发,露出一抹满意的浅笑。

当他开门离去,一阵夜风趁机从拉上了一半的窗户轻轻吹入,拂动了雪白的窗纱,也拂动了一个挂在窗沿上的风铃。风铃很独特,既不是玻璃的,也不是陶瓷的。即使再大的风,也只能让它发出一些沉闷的撞击,像极了某种余韵未消的低吟。

夜色渐渐浓厚起来。可惜的是,城市的夜空里看不到星星,只有一盏一盏闪亮得很肤浅的霓虹灯。

一个美丽的少女走进了一家名为雨花的西餐厅。很多店喜欢在招牌上写上高级二字,但其实并不高级:摆出来的碗筷会油腻腻的,端上来的菜肴也一般般,就连桌布上都难免烙上两个烟洞。真正高级的西餐厅并不需要带上高级二字,正如真正著名的人物并不需要标明著名二字。

区区两个字,实在单薄得很。没有意义。

雨花就是这样一家不需要带上高级二字的西餐厅。

少女穿着一身便装进了后面的休息室,在那里,另外一位叫孙黎的女孩已经先到了。孙黎也很清秀,但比起少女却还略逊一筹。两人一起换了同款色的纯黑细肩带礼服,孙黎从琴盒里拿出了一把泛着浅金色光芒的小提琴,轻轻地,做最后的调音。少女则活动着手指,让手部肌肉柔软起来。她们习惯在表演前的小小空当里,闲聊两句。

“你今天好漂亮。”少女微笑着说。

孙黎便也笑了,带着些微羞涩:“是吗?”停了一会儿,忽然道,“今天是我最后一次表演。”

少女不觉一怔,正在舞动的手指停在了一个可笑的造型。她有点儿不知所措地将双手放在腿面上,问:“你要辞职?”

孙黎放低小提琴,垂着漂亮的睫毛“嗯”了一声。

“为什么?”

孙黎笑了一下,抬起头眼神很温柔地看了她一眼。像是要告诉她答案,可是有人恰在这时敲了敲门,催促道:“到时间了。”

孙黎便一下子收起了那温柔的眼神,答了一声:“知道了。”便拿起琴弓率先起立。

少女也只好先抛开心头疑问,和她一起向餐厅大堂走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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