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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二章 反骨仔(2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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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鹤如何不知道朱文献的心思,抬脚迈开,直往挂着“夜时尚”招牌的茶色大门里走去。

林鹤来这里,是为了找那红毛混混高冰。

修仙五千年,林鹤很是清楚,有些隐患,越早灭了越好。

林鹤留了一道仙灵之气在高冰体内,方圆三里之内,都可感应的到,这也是如今林鹤只在筑基初期,若是达到通玄之境,便是百里之外,只要有林鹤预留的仙灵之气,任何行踪都可轻松掌握。

当然若是入了神海,凝聚神念,根本不需要仙灵之气,林鹤想要找到一个人,不过神念一动之间的事。

如今的实力,还是太弱了。

林鹤迈步走进茶色玻璃大门,早有旗袍开着高叉的迎宾小姐满脸微笑走上前来。

不等林鹤开口,朱文献已经快步走上前来,抬手把迎宾小姐赶到一旁去了:“主人怕是看不上这些庸脂俗粉,我常来这夜时尚,还算熟悉,不如我帮主人物色几个?”

林鹤终于正眼看了朱文霞一眼,然而双眼之中满是冷意。

“你是要替我做决定?”

本以为拍对马屁的朱文献抬头看到林鹤的双眼,一瞬间冰冷之意侵入骨髓,整个后背登时湿了一片,身子僵硬的摇着头,再也不敢多说一句。

“再有下次,我会把你的头拧下来。”

林鹤转身继续往里面走去,朱文献如一只没尾巴鹌鹑一般低头跟在身后。

林鹤径直上了二楼,在一处包厢外站定身形。

红毛高冰就在里面。

林鹤示意朱文献上前敲门,朱文献终于缓过一点精神来,挺了挺身子大步上前,抬起手来就往门上大力敲去。

包厢门应声而开,一张刀疤脸看了出来。

“找谁?”

“不找你。”

林鹤冷然一声,越过朱文献径直走进了包厢。

刀疤脸在夜时尚看场子有些日子了,还从来没见过就这样堂而皇之把他当做空气丢在一旁的人。

实际上从他多年以前脸上有了这道刀疤之后,这种无视他的人就越来越少了。

“小子你找死。”

刀疤脸终于反应过来,抬手就往林鹤脖颈抓去。

林鹤不闪不避,只是哼了一声。朱文献当即反应过来,手臂横起拦住了刀疤脸的胳膊,紧跟着直拳冲上,砸在刀疤脸的右腮处,刀疤脸闷哼一声就此委顿在地。

内劲入门,绝不是一般大路货色。

包厢门口的动静已经引起了包厢里人群的注意。

长条茶几被一拳沙发围住,沙发上坐满了人,有男有女,各自妖娆。

角落里坐着一个红毛瘦削人影,红毛顺着众人的目光看了过来,第一眼就看到了站在朱文献身前的林鹤,当即把刚刚灌进嘴里的啤酒全部喷了出来。

红毛正是林鹤此番来寻找的高冰,高冰没想到林鹤竟然找了过来,脑海里林鹤在小胡同里秒杀八人、两张黄纸毁尸灭迹的事再次泛了起来。

林鹤当初没有杀掉高冰,目的有两个。

第一,找打之前杨超纠结的八个人背后的势力,毕竟林鹤杀了杨超在内七个人,就算高冰不走漏风声,难免有一天别人会怀疑到林鹤头上,与其等人找上门来,不如主动出手,直捣黄龙。

第二,重生归来的林鹤可不是上一世那近乎浑浑噩噩了半生的林家弃少,强大的修仙记忆与经验之外,林鹤更懂了一个处世的道理,谋定后动。这一世,注定有很多人需要林鹤去守护,所以林鹤现在就要着手打造自己的势力,而对林鹤来说,红毛混混高冰背后的势力,不失为他的一个选择。

如今林鹤找上门来,只是看了高冰一眼便知道,高冰已经将胡同里发生的事说出去了。

高冰手脚冰凉看着林鹤,林鹤却一张笑脸走到了沙发旁,却没看高冰一眼,而是双眼盯着沙发最里面坐着的光头男人。

内劲入门,满身煞气。

这光头男人杀过人,而且不止一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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